生命是進化抑或創造?
有人以為進化是科學,創造是宗教,其實「科學」一詞是「知識」,即某類知識以科學方法獲得。至於「科學方法」,大家同意是:
- 觀察:不能觀察的,不叫科學,可叫哲學、意見、故事……。
- 假設:由觀察產生猜想。
- 實驗:根據假設驗證,看假設對不對。
- 結果:收集實驗結果。
- 評判:看結果能否支持假設。如不,便須修改。重做第二至五點,至結果支持修改了的假設。
- 重複實驗:不能只有一次實驗支持假設,重複多次確定支持後,假設才稱為「理論」。
- 理論:如果這理論一直被證明,沒有一次例外,可稱作「定理」。
- 定理:定理只須一次例外,就可被推翻,成為有待修改的假設。
科學知識既是經由上述科學方法而得,那麼讓我們審核進化是否科學。
今天不少人相信宇宙起源於大爆炸,那麼「大爆炸」是科學嗎?有沒有觀察過?觀察過多少次?
你一定會說:沒有觀察到大爆炸,不可能觀察到,因為這假設說:大爆炸發生於千萬年前,只發生一次,因此不可能觀察,不可能設計實驗重演大爆炸。
同樣,創造是科學嗎?也不可能重演。事實上,創造與進化一樣,都不是科學。那麼,是甚麼呢?是歷史。歷史不能重演,但可考證。這是法庭上常用的辦法。法官不能要求重演兇案,卻可根據證據判案。
現在,讓我們看看雙方的證據。
有些所謂「證據」,其實兩個說法都沒支持,我們須有分辨能力。例如:相似。人與猴相似,這是事實;不但外貌相似,細胞也相似,細胞內的核酸(DNA)和蛋白質也相似。但這無用,你可以解釋:因為人與猴有共同祖宗,所以相似;也可以解釋:人與猴有共同設計者,所以相似。我們要找的是能證明某種說法的證據。
生命來源如何開始?下面舉幾個例子讓大家思想:
進化論說,單細胞生物,如變形蟲,是由空氣中一些基本元素碰撞形成氨基酸,再碰撞形成單細胞。又有些進化論學者相信宇宙大爆炸後形成星球和物質。換言之,進化論認為生命是由無生命來的。究竟以上說法是否事實?曾否有人見過無生命變成有生命呢?如果自古到今,沒有人見過無生命變成有生命,那麼以上說法只是一些科學家的意見而已。
聖經的說法則是:生命來自生命,而且「各從其類」。那麼,兩種說法孰是孰非?你所觀察到的事實,支持哪一個說法?無論哪一個說的對,必有事實證明。
演變分類?各從其類?
進化論說,萬物是源於一個祖宗,之後一直進化,才演變成今天的分類。聖經卻說,萬物由上帝創造,「各從其類」;就是上帝創造時,已經分類。「類」是範圍,每類範圍在創造時已劃定。分類學鼻祖林藍先生雖然受聖經「各從其類」的說法影響;但他設定的「種」或「品種」不一定就是聖經的「類」。可能他的「科(Family)」比較靠近聖經的「類」。
如果進化論所言屬實,我們會看到生物不斷變化。記得以前讀進化論,首先質疑的是:若生物不斷進化,那麼豈不是無法分類?該在哪階段劃界線呢?然而我看到的是人是人,猴子是猴子,就算三歲孩童也可以分辨。不單人與猴這樣,其他生物也是一樣。若說海底動物變成魚,我從沒見過兩者過渡時期的生物;若說青蛙變成爬蟲,我也未見過;恐龍變成鳥也未見過。可見進化論所講的每一部、每一節不是「失去了」的,而是不存在。起碼是系統性的找不到。然而,聖經說「各從其類」,則人人可以見到。人生人,魚生魚,貓生貓……真的是「各從其類」,我們每天都可看到,從沒例外。
即使選種繁殖,也只是放棄一些遺傳基因:假如要小巧種的狗,就將這一代小巧的存起來再配種,放棄一些與小巧無關的遺傳基因。其實所謂高品種的狗,每種都有病,例如高血壓、心臟病等;因為牠們都少了一些遺傳基因。反而最普通的狗最少病,如中國的野狗,甚麼都吃,卻很易生存。反而是用人工選種出來的有很多病。誠然,選種繁殖與進化論無關,因人是有頭腦的,在其中成了一個小小的創造者,所以在實驗室配出來的新奇品種都與進化論無關,都是有頭腦的人做的。進化論是無頭腦的,沒有設計的,自然爆出來的自然演變。若說有設計者,就得承認有創造者(上帝)。
人的設計(例如:人工選種)有多好,要看人的智慧有多高。
「各從其類」這句話在創世紀第一章說了十次,可見其重要性。就如做母親的天天都問兒女吃了沒有,功課做完了沒有,講的都是那幾句話,因為這些是母親認為很重要的。如果創造者在創造萬物時說了這句話十次之多,這句話必定很重要,我們務須注意。當我們留心觀察萬物,就會發覺「各從其類」這話千真萬確;然而,由一類變成另一類,則只是某些科學家的意見,不是事實。
化石記錄,過渡生物?
有人說,由一生物進化成另一生物現在雖沒發生,但過去有發生。那麼唯一可以證明這說法的真偽,是化石的記錄。我們小心觀察化石時,就會發現化石都如聖經所說「各從其類」,例如魚的化石很容易分辨,一看就知道是魚類。樹葉的化石,很容易分辨,一看就知道是樹葉……都可以分辨出來。
有一次在澳洲一間博物館裡看一個化石魚展覽,說魚類如何進化成為陸上脊椎動物,並解說這魚三萬萬年前在旱季水少時就在泥濘裡爬,爬多了就長出適合陸地的手足。但在同一櫃中卻有一張照片,跟化石魚一模一樣,至今仍在泥濘中爬。我對自己說,如這魚三萬萬年仍一點不進化,那要等多久才能上陸啊!化石和至今活著的是一樣的生物,並沒有任何過渡時期的生物。
不久之前,發生了一件很有趣的事。一九九九年十月我在夏威夷看報上說,已找到一半恐龍一半鳥的東西。一看之下,我對朋友說:「那不可能是真的。你看那鳥的羽毛全是鳥羽,如果牠在進化過程中,不可能這樣。因羽毛也必在進化中。恐龍有的是鱗片,那進化中的生物應有一些既不是羽毛又不是鱗片無以名之的東西。」
之後我回美國本土,十一月在《國家地理雜誌》(一本完全相信進化論的雜誌)看見十頁很長的報告,大事宣告:「我們找到那失去的一環!那東西尾部是恐龍,身體是鳥,那就是一半恐龍一半鳥。」於是進化論學者很興奮,開始到博物館在恐龍身上加上羽毛。
翌年一月份《答案在創世記中》(AnswersinGenesis)的通訊載十一月人們所發表的報告說,他們現在知道是不對的,並說《國家地理雜誌》三月份那一期會刊登更正啟示。
三月,我在芝加哥機場找到三月份的《國家地理雜誌》,於是從頭翻到尾,可是不見有甚麼更正啟示;再仔細看一遍,終於找到一小段文字是給編者的信,載一位中國學者研究後說:「雖然我不想相信,但那「古盜鳥」像是不同化石組合的,一部份是恐龍尾巴,另一部份是鳥的身體,由兩者合而為一……」主編回應說:「我們要再作研究,看看那到底是怎麼一回事。」
二千年六月九日,我在香港看到《東方日報》有段新聞說:「農民造假化石幾亂真,美科學家出醜,登門探訪無獲。」繼續說:「走私到美國後,再被追回的遼西『古盜鳥』假化石,繼鬧出科學笑話令美國科學家出醜後,再爆出新聞……中國遼西依靠製造假化石維生的農民和化石販子極多……瞞過中國地質博物館的一位資深科學家……發表一篇頗為轟動的論文,聲稱找到從爬行類到鳥類進化的依據。」
十月左右《國家地理雜誌》有一篇長約五頁的文章解釋說:「這次我們為甚麼被人欺騙呢?是因為我們的研究員爭權奪利,未研究清楚就發表了報告」,惟恐遲別人一步。如果本身相信恐龍變鳥的話,看見那化石,就有偏見,覺得很像,研究時就不會太仔細和客觀了。
由以上可見人們並沒有真的看過恐龍變成鳥,由一類變成另一類,無論是活著的,是化石,都沒有人見過。然而聖經說「各從其類」,卻是人人可見的,是真確的。那麼,你的觀察是支持進化論──有很多過渡時期生物的化石呢?還是支持聖經──沒有過渡時期生物的化石,只有「各從其類」?
達爾文曾說:「過渡時期的生物化石,地質學確實沒有提供任何精細的逐漸改變,這可能是最明顯和最嚴厲的反對。」進化的論調。不過,他又說:「地質記錄不完備。」他不夠時間。如果繼續去找,一百年後應該找到「無數」的過渡期化石。
一百多年之後,現代的進化論學者又怎樣說呢?著名的顧特(Gould)和艾達芝(Eldredge)說:「從來沒有在化石中看過逐漸進化。」
讓我們以這些例子再做一次「事實與意見」的實驗。事實是:沒有任何過渡期化石被找到。意見是:達爾文──不夠時間;顧特──變的太快,沒有留下化石。(因此他發表了新的理論「突變或跳躍進化論PunctuatedEquilibrium」。)
然而,聖經的預測是「各從其類」,過去也是「各從其類」,因此化石記錄也必定是「各從其類」。事實支持哪一說?
不見新類,只見絕種
再者,如果進化論所說是真的,我們應該常看到一些新的類出現。因為若是由單細胞動物演變,開頭只有單細胞,現在有這麼多類,一定是從一類演變成多類。那麼,應常有新類出現,類會愈來愈多。但是,如果聖經所言屬實,則創世紀二章一節說「天地萬物都造齊了」,而第一章強調是「各從其類」,就不會再有新的類出現了;不單如此,我們更會看見有絕種的情形。理由是創世記第三章告訴我們,因為治理全地的總經理──亞當夏娃──不聽設計者的話,自作主張,因此死亡就開始了。在動物園裡,我們從來沒看見有一類動物註明是新的類,只會看到一些註明是「瀕臨絕種」的,要我們好好保護;由此清楚知道聖經所言真確,進化論令人懷疑。
適者生存,如何解釋?
一些同胞對我說:「進化是因為多用某些器官。就如:長頸鹿之所以頸子長,是因為伸長頸子吃高處的樹葉。這樣做了多代之後,頸子就愈來愈長了。」其實,現在再沒有進化論學者還相信這說法。課本如此講,是因為課本過時了半世紀。現在相信的是遺傳基因的突變帶來進化的「新達爾文論」。因為我們現在都知道伸長頸子不會叫下一代頸子長一點。要下一代有變化,必須是在遺傳基因上發生一些變化。
現代進化論說,生物之所以進化,是由於遺傳基因改變,而遺傳基因的突變是沒有計劃、突然撞出來的變化。進化論說這種突變有些對生物的生存有好處,使他更適合生存,故有道「適者生存」。變得好些的就適合生存,將以前的祖宗淘汰了。但聖經說,創造者造萬物時是好的,且是最好的;聖經又告訴我們,神造天地萬物之後,就交給我們的始祖去管理;但人,我們這個總經理,不聽創造者的話管理和使用;好像買了一部汽車,不聽製造商說明書的指示去使用,不加入汽油,而加入汽水。試想,這部汽車會怎樣?所以人活在世上不聽創造者的話,萬物都會活得不理想;既然一切不理想,自然會帶來疾病、死亡,就像機器壞掉一樣。由於人管理時不聽指示,則變化的結果只會愈來愈差。那麼,所謂「適者生存」應該是那些變得愈少的,即愈接近原來設計的,愈易生存,變多了的就會被淘汰。
有一次,我在飛機上,旁邊的乘客在看一本厚厚的顧特博士的書,我和他講起進化論無事實支持,他說:「你不相信適者生存嗎?」我當然相信適者生存。但是,相信「適者生存」是否等於相信進化論呢?仔細思想「適者生存」是甚麼意思。例如這裡有一隻動物,我問進化論學者:「為甚麼這動物生存?」他回答說:「因牠適合生存。」再問他:「為甚麼牠適合生存?」他不能說是基於牠高或矮,因為我會看看是否所有高的都可以生存,或所有矮的都可以生存。他只能說:「因牠生存,所以當然適合生存。」現在了解了吧?「適者生存」,就是說牠生存,因為牠適合生存;而適合生存乃因為牠生存。請想一想,進化論說這話有意思嗎?
根據進化論,「適者生存」這句話沒有科學上的意義,不能作實驗;然而,若根據聖經的說法,這話就很有意思了。聖經告訴我們,起初神創造時,萬物都是好的,如果變,就沒有那麼好了。這樣看來,甚麼生物最適合生存呢?當然是變得最少的。我們可以做實驗証明,例如蒼蠅,用光、紫外線照牠,看看牠是否愈多變愈不能夠生存。在實驗室,我們發現,果真變得愈多就愈不能夠生存,正如聖經所預測的。因此,聖經預測「適者生存(天擇)」有維持作用,維持原來「好」的設計,(或是維持最少變的),淘汰變了的。
愈變愈差,少變為妙
孕婦為何不應常照光?因為照多了會影響胎兒,變畸形;如果一定要照的話,就盡量做好保護工作。事實上,在生育年齡的男女都應避免照光,因為光可能引起突變,發生突變的生殖細胞只有帶來生存力減少的個體;從來沒有見過突變帶來生存力增加的個體。
此外,比如太陽照射,紫外線亦會對人有影響;我們都知道現在臭氧層穿了洞,如果晒太陽太多,會生皮膚癌。皮膚愈白的人,其保護性愈少,愈易生皮膚癌。有皮膚癌的人是否更適合生存?當然不是。但是,有皮膚癌的人是否仍然是人?當然是。我們可以用人為的方法加速改變,例如在實驗室常做一些實驗故意叫蒼蠅改變,照光、紫外線,或給牠們一些導致遺傳基因改變的藥;但結果變來變去仍是蒼蠅,可不會變成另一類生物,只會愈變愈差。
又如我們用細菌做實驗,牠們繁殖快速,二十分鐘一代,可以親眼看見牠們的變化;可是千千萬萬代之後仍然是細菌,大腸桿菌仍然是大腸桿菌,而且愈變愈差,不容易生存,要在某種溫度下牠們才可以生存,或要加些特別食物才可以生存。若放牠們在外面,就無法與那些沒變過的菌競爭,很快會死去。
依你的觀察,根據進化論,不用頭腦、自己撞出來的有沒有一樣是愈撞愈適合生存的?或是你觀察的事實支持聖經所說:原來的設計最好,離開原來的設計愈遠,情況就愈差?事實告訴我們,基因的突變並沒有好東西出現,遺傳基因突變引致癌症。上帝造我們的身體是自然懂得控制調節的,「開關」失靈,就會出現所謂腫瘤。由於人的身體不斷被破壞,所以人身體的腫瘤就愈來愈多。今天癌症如此猖獗,其中一個原因也是由於人沒有聽上帝的話好好治理這地,以致將空氣、水、環境污染;所以我們應該提倡環保。如果進化是事實,我們就不需要環保,人若不適合生存,最應被淘汰;反之,蟑螂若適合在污穢的環境生存,就應讓牠生存下去!今天,如果人們一方面相信進化論,另方面又設法保護環境,豈不等於不自覺的阻礙進化?因為若相信進化論,則環境污穢就任由它污穢下去好了,讓一些適合在這環境下生存的生存吧。若相信聖經,則我們應該提倡環保,讓這地球盡量接近原來的設計。
當我們把科學家的意見(見解)和科學的事實分開之後,到底科學的事實支持進化抑或聖經的創造?進化,創造,孰是孰非?你的結論為何?前面所提,眾所公認的科學方法的描述者──貝康先生(FrancisBacon),可稱為現代實驗科學的發起人,說:「我們面前有兩本書讓我們學習,避免我們走錯路;第一本,聖經,顯示上帝的旨意;另一本,被造的一切,顯明祂的能力。」在某城市,當我用一整天講了幾堂「科學與聖經」,包括「創造或進化」、「恐龍之謎」、「化石幾歲」、「猿人真面目」之後,聽眾中有位未信主的博物館館長說:「若是你來我的博物館,我可以告訴你更多證據,是反對進化論的。」我果真去了,館長親自盛情招待。展示牌雖然寫著「百萬年」,但「這化石只是所謂的百萬年,」館長介紹說,「這展覽只有幾塊化石,其他全是石膏。」在所謂「馬的進化」過程展覽前,我說:「這些生物都是同時期的。」館長在一邊笑笑。最後,我說:「你既然知道進化論沒根據,你可以接受耶穌為救主啊!」回答說:「但我會失去我的工作!」
事實上,如果老闆客觀求真的話,他不會失去他的工作。就像有一位教授,聽了講座後,接受耶穌為救主,但她有一個問題:「我是教進化論的,下週就得回去,那我怎麼辦呢?」「你可以照樣教,不過,把今天所聽到的也加進去。學生知道這些假設之後,自己可以做決定。」我回答。那位館長也可以一樣做,把事實講出來,例如:「所謂多少年」;「這些是石膏」;「這些生物都是同時期的」;「我們的展覽是根據進化的假設」……。可惜的是,老闆是否客觀求真!英國自然歷史博物館資深古生物學家彼得生(Patterson)博士說:「我問博物館的地質學家們:你能否告訴我一件關於進化論的事是事實。我得到的唯一回答是:沉默。」「我醒過來,發現我一生都被欺騙,以為進化是事實。」他於是改變博物館的展覽,只照事實,沒有以進化論為架構;但是,老闆不悅,只好再回去照進化論排列。聽說這位生物學家年前從自行車摔下而離世,他要去面對他的創造者,多希望他生前有機會回應主耶穌的愛!
進化,創造,孰是孰非?你可以從科學的事實得到結論嗎?證據支持哪一說?你必須作你自己的決定。至於我,在研究院的時候,我有了足夠的證據,帶著清醒的頭腦,跪在床前,謙卑的將我一生交在這位最有智慧、最愛我的創造者手中。你也可以用以下的禱告,邀請耶穌基督成為你的救主和人生的主宰,開始活個充滿喜樂、平安、盼望與愛的永恆生命:「親愛的天父,我讚美您;耶穌基督,我感謝您。您是創造宇宙的真神,降世為人,因為您愛我,為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,流寶血洗淨我一切的不義,從死裡復活,叫我得新生命。我誠懇的請求您,請主耶穌基督住在我心中,做我的救主,管理我的一生,請您赦免我的罪;就是我自作主張,沒有遵從您的話。從今以後,我要遵從您的話。求您賜我永生,就是您的生命。賜我聖靈,引導我進入真理。賜我有您的平安和喜樂,讓您的愛充滿我的心,求您看顧我的家,叫我們全家歸您,享受您的愛,帶領我的前途。我這樣禱告,是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,阿們!」(作者蘇緋雲是生化博士,《中信》月刊2002年4及5月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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